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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同一主体能不能既申请发明专利,又申请实用新型专利?

答:可以同时申请。根据专利法第九条及其细则第四十一条的规定,同一申请人同日对同样的发明创造既申请发明专利又申请实用新型专利,应当在申请时分别说明对同样的发明创造已经申请了另一专利;这样,如果先获得的实用新型专利权尚未终止且申请人声明放弃实用新型专利权的,可以授予发明专利权;如果未作上述说明,则发明专利申请将依据法第九条而被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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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次数:371  更新时间:2016-08-30  【打印此页】  【关闭